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爱维 > 新闻观点
新闻观点

黄灯现象与中国人的思维哲学

2013-01-08   作者:段俊平

新的交通法规出台了,其中关于闯黄灯被重罚条款备受争议,在此以前闯黄灯是不被处罚的,从不被处罚到重罚这一条法规已然超过了人们的底线,于是反对声呈一边倒的趋势,面对强大的公众和舆论压力,有关部门不得不改变了刚刚颁布的法规,说明闯黄灯要以教育为主,彻底推翻了刚刚颁布的法规,不免让人感觉有朝令夕改之嫌,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呢?其实出现这一情况很正常,因为黄灯是处于事物的中间状态,因为处于红灯停,绿灯行中间状态,所以就很难判断他应该往右还是往左,中国人的思维早已被一元论的西方思维方式同化了,如今的中国人完全抛弃了老祖宗的整体思维的哲学理念,在评判一个事物的问题上,不是从正反两方面来一分为二的考虑和评判,而是采取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脱离了中国人传统的“一阴一阳谓之道”的哲学根本。我们的政府和我们的国民在考虑和判断一个事物时,正是缺乏这种实事求是的辩证的哲学思想才导致了我们社会中许多问题。
     黄灯通行是否违法不是一个非彼即此的问题。红绿灯的发明者是英国,本身黄灯是不必要存在的,因为红灯和绿灯已经解决了通行和禁止通行的目的,但是黄灯的设置正是人性化的体现,是从通行和禁止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所以黄灯停也有道理,它符合任何事物都有惯性的牛顿定律,因为世界上的事物很难从一个状态一下子进入另一个状态,它需要一个过渡,这也是设置黄灯的原因,但是说闯黄灯违规也对,严格的说因为它毕竟不是绿灯,要从制度的严肃性来讲,闯黄灯就是违规。正因如此,如果我们在制定法规时要看到它的两面性,要兼顾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要强调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事物的客观规律才对,而不应该一下子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果在一个事物上都采取这样的一个思维方法,我们肯定就不会出现向黄灯一样简单粗暴的重罚和一刀切的法规和制度。正确的方法是:我们应该界定它违规,但处罚上要定更多的细则,要分不同情况来做出相应的处罚。本身制定严格的交通法规是符合民心的,但是由于我们的简单和缺乏哲学思维的工作方法才导致了大家反对的结果。这一定要引起我们的深思。中国人必须抛弃要么否定一切要么肯定一切的思维模式,因为我们在这上面吃了太多的亏。
     中国几千年优秀的传统文化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优秀的哲学思维的集合体,传统文化的遗失对中国人来说,使我们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使我们丢弃了一种正确的哲学思维模式,使我们丢弃了一种好的方法论。我们已没有了静下来仔细分析事物发展规律的环境,到处是拍着脑门在决策,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哲学理念已被中国急功近利的大环境所淹没,西方头痛医头的哲学替代了中国头痛看头、还要看脚的整体科学思维习惯。因为我们都太急,完全忘了牛顿的惯性定律,我们都盼改革,但改革怎么改却没人静下来思考和分析。
     就像我们的新交通法规一样,是改了,但却带来了更大的吐槽。我们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的复兴,重塑我们的哲学思维和办事习惯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直是沿用非黑即白的思维习惯在判断一个事物。文革的悲剧和我们的极左和极右的思潮其实全是在这种哲学思维中的产物。
     我们要学习一些哲学,特别是我们政府参与决策的人,一个事物的好坏,一个政策的好坏,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主席就号召人们要多学习哲学,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毛泽东不知看了多少遍,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其实也是哲学上一分为二看问题的结果。我们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正是科学的分析了社会主义及资本主义的优劣性,用一分为二的哲学思维总结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又结合中国国情吸收了资本主义的一些优点,所以说它是一个在正确的哲学理念下的科学产物。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这也是基于对一个事物要用一分为二的哲学思维所总结出的科学论断。
     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有时很好做出判断,就像红灯停和绿灯行一样不会引起人们的异议,但是我们遇到的问题大都就像黄灯一样,是一个中性问题,是一个是非标准比较模糊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要经过认真的思考,反复的实践和对事物正反两方面不断的分析,最后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中国人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哲学思维,要从事物的两个不同面来考虑问题,这样就不会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毛病,所以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学一些哲学。

CopyRight© 爱维龙媒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8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