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教企业家如何处势和借势
2013-08-16 作者:段俊平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曾出现诸子百家的文化现象,虽然从汉代董仲舒开始,中国统治阶级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作为治国的正统思想,但其它诸子的学说,也没有被抛弃,其中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说也不自觉的成为了统治者治国的工具和方法。法家的治国理念主要是统治者治国一定要掌握“法、术、势”的平衡,其中“法”是维护国家秩序的根本,“术”是维护统治的方法和手段,“势”是法能够执行的凭借和基础。
法家认为,君王能够统治国家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其能力强、品德高,而是由于拥有“势”而位尊权重,舍此,必将功不立、名不遂。所以中国古代周礼中繁杂的等级礼仪就是为统治者的“建势”和“造势”所服务。孔子德行高洁,名誉海内,但却要臣服于鲁哀公,就在于孔子“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所以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就说:“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在这里韩非之把“势”看作统治者相对于被统治者所拥有的优势或特权,柄是具体而有形的掌握下属命运的生杀大权,势则是有形的权所产生的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是“法”能顺利执行的很好助力。
心理学研究证明:对死亡的恐惧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势是一种比有形的权更强大的无形的威慑力量,因为它无形,所以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权是不能随便用的,“权不欲见”,“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其作用范围也很小。“杀鸡给猴看”就是用一小范围的刑罚来产生大范围的威慑作用,这正是权和势的完美结合产生的妙用。总而言之,君主拥有的势越大、越强,获得的威严、尊敬也越多,一旦失势,不仅会失去人君之威严,更有性命之忧。
慎到是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他在主张依“法”治国的同时,强调并重视“势”。法家思想中关于“势”的理论,慎到发挥的最淋漓尽致。在战国时代复杂尖锐的政治斗争的背景下,势的理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实践。所谓“势”,即权势。势并非单独存在的,势要依法,而法要借势。法与势是相互依托的,没有法何以保证权势,没有权势,法又不能顺利贯彻执行。慎到认为,重“势”与尚“法”有内在的联系,重“势”是为了尚“法”,而尚“法”又必须重“势”。
慎到对势有这样的形容:“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雾,与蛆妇同,则失其所乘也。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 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的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听从命令。所以,慎到反对“德治”,因为法家一向有着“中人之治”的思想,认为人的本性正是趋利避害,“德治”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
到了战国后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继承并发展了慎到的“势治”说。首先,韩非强调必须集中一切权力于君主一身。并言:“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权势不可以倍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内外为用则人主奎。”“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由此可见,韩非提出君主要绝对的权威,不能以下犯上。韩非关于“势”的思想比慎到更前进了一步,表现在其“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法”、“势”相结合的思想。依照法拥有权势则天下大治,违背法则权势亦不能维持。掌握权势的人如果能秉公执法,法律借助权势产生的威力和效率自然会更大;反之,带来的危害也很大。韩非不仅看到法治需要权势来依靠,而且认为要很好地运用权势,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还需要法的强有力的手段。
韩非认为治理天下的君主从天资上说大都为中人,自己的治国理论就是为这些君主提出的。才能平庸的君主只要能运用好抱法处势,把法治和权势结合起来就可以将国家治理的有声有色;相反,如果背离法度,丢弃权势就会天下大乱。按照韩非的观点,一个理想的、足以控制局面的控制系统,其中必须有一个能决定和支配其整个系统的控制中心,设立有这样一个控制中心的控制系统,是实现对组织有效控制的根本条件。法家以国家治强为目标,首要之点便是稳固君权。法家主张君主政治代替封建政治,君主集权便是基本要点,因此,强化君势是国家组织结构中的基本点。
法家认为,势是与法、术并列的治国要素之一,而且,势还是保证法和术得以顺利实施的条件。韩非子在《韩非子•功名篇》中的说“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意思是说,一个人仅有贤能是不够的,还得有“势”,不然就无法让不肖者服从,无法保证组织的良性发展。所以,一个组织要想很好地推行既定的制度,就必须要有权力的保障,而这个权力就是“势”。同样,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具有绝对的权威,才能够顺利实施管理企业之法与术。为使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真正能够落地,管理者也应因势利导,利用赋予的权力,用以身作则和自身的修养来建立“势”,在推行企业制度时,一定要采用以法为本,还要学会“处势”与“借势”的管理方法。
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需拥有管理的权力,更应具备领导者的“气势”。如何建立领导者的“气势”,就涉及到了企业家如何处势的问题,企业家要建立威信和气势,首先要明白和了解自己所在之位的定位,明确所在管理角色的责、权、利。管理者树立权威绝对不是肆意妄为,骄纵跋扈,更不是借助自身角色任意提拔或惩罚下属。只是靠“管理者”的头衔来管理下属,不但不会在员工中形成威望,更会让员工“畏”而不敬。管理层应按照公司的文化践行日常工作;管理层应明确企业制度,并以身作则,依照制度行事;管理层应钻研业务,无论是管理之道还是公司的业务体系,都应精通但未必亲为;管理层待人要公正,不以个人喜好论断,而是依照公司的制度作为下属工作的评判标准,若制度之中没有明确,便依照公司价值观作为评判事务的原则;管理者擅长沟通,善用制度,奖惩并济,在制度面前铁面无私,决不妥协。只有具备了上述因素,才能够成为一个好的管理者,成为一个受员工尊重的管理者。才能建立起“势”。
韩非曾深刻地指出,君临天下,依凭的是势。而势就如高山顶上的一棵树,它之所以高高在上,是因为它足踏高山,凭借高山作基石。这表明,势靠位尊权重而得,势也靠造势而得。商鞅依靠秦孝公作后盾推行新法,战无不胜,但孝公一亡,商鞅就失去了靠山、保障,一旦失势,便走投无路。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文化的建设、推行以及制度的全员践行也必需要“借势”,借助已经树立的管理权威,上行下效。在一个管理团队中,管理者身先士卒,严格恪守企业文化,按照企业价值观作为行事的准则,并且按照企业制度规范自我工作行为,同时按照制度的原则奖罚分明,当全体管理者能够成为企业行为的楷模,全体员工才会逐步养成正确的工作习惯,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才能像空气一样渗入到企业内部的方方面面。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以会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管理者自身不正,不能以身作则。只有管理者率先垂范,方可服人。在联想集团,任何规章制度一旦公布就必须坚决地执行,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就要自觉地去执行惩罚条例,概无例外。针对开会常有人迟到的现象,联想制定了一个会议管理条例,规定凡有会议所有的人都不能迟到,迟到者将被要求在前面站上一分钟,会议也停下来奉陪。被罚站的第一个人是吴文祥,他是柳传志的老领导、原计算所科技处处长。柳传志对他说:“今天,你在这儿站一分钟,今晚我到你家,给你站一分钟。但现在你必须罚站,不这样,今后会议没法开,所有的人都忙,都有理由迟到。”吴文祥满脸通红真的站了一分钟,出了一身汗,柳传志也冒了一身汗。柳传志本人也被罚站过三次,他自己说:“其实不算多,我开会最多,迟到机会最多。有一次,电梯坏了,我被困在里面,我拼命敲门,叫人请假,可周围没人,这也是要罚站的。”联想从几百人发展到上万人的规模,始终能够坚持执行这项规定,关键就在于领导班子带头遵守纪律,为员工做出了榜样。
管理者应该用智慧运用“势”,势的存在是为了推行公司制度和文化,而并非逞一时之快。利用自身所在之“势”,以身作则,因势利导,常抓不懈,才能够将制度和文化深植人心。法家之“势”是推行“法”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企业管理之“势”是贯彻“法”——企业制度的强大推手,企业管理者应善用管理角色,不断的“处势”和“借势”,这样制度和文化才能进一步落地。